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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评审组成员
〉〉三月方案专家点评
·刘树谦先生 广州大学纪委副书记,副教授
刘树谦,49岁。现任广州大学纪委副书记,副教授。长期从事社会伦理、大学德育、妇女发展、职业道德、心理咨询、文明礼仪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及教学实践工作。连续三届评为羊城妇女之友。先后发表《迈向二十一世纪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及挑战》、《现代文明与人的素质构建》、《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行政腐败及其治理》等有关论文;主编或参编著作、教材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》、《大学生心理卫生》、《广州市民礼仪手册》、《传统道德与现代精神文明》、《人生修养教程》、《教师职业道德》等。主持及参与“大学生犯罪研究”、 “广州市学校德育系统”等课题研究。先后担任广州电视台《知音》、《理论访谈》、《走进我家》和广东电台《常青树》专栏节目主持。原创(之一)的舞台展示剧《青春礼赞》获团中央五个一工程奖。并先后获全国高校首届“两课”百名优秀教师奖、广州市青少年工作突出贡献奖。现兼任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广东省家庭教育讲师团团长、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广州市妇女学会副会长、广州市干部理论学习特约报告员、广州市家庭教育研究促进会副会长、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委等职务。
·黄淑美女士 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
黄淑美从1973年至今在广东省妇联工作,主要从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,1989年至2002年任权益部部长,2002年至今任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。
黄淑美积极推动解决侵犯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,参与制定和完善法律,亲自起草了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,起草了广东省第一个妇女发展规划,参与《婚姻法》立法建议和多次执法检查;多年与媒体合作,宣传维权和法律知识;开展生动活泼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,倡导建立妇联系统陪审员队伍,成立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,办律师事务所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,争取外来资金,开展了六年的外来女工法律服务项目工作,使妇联权益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。
黄淑美是公职律师,从2002年至今办了252宗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,有不少是典型和疑难案件,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。如2002年安加鞋厂群体女工中毒案件,挽救了30个女工生命健康;
2004年为某小学5个受害死亡学生家长作代理人,追究学校管理不力的责任获得成功,使家长不再多次上访。
·高璐颖女士 搜狐女人频道主编
·赵国简先生 雅芳(中国)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副总裁
·叶靖慧女士 雅芳(中国)有限公司 市场部副总裁
·陈 晓先生 雅芳(中国)有限公司 市场部广告及公关总监
·孙长青先生 雅芳(中国)有限公司 企业事务部副总裁
·钱 怡女士 雅芳(中国)有限公司 企业事务部全国媒体公关副总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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